一、不计免赔责任险?
它是指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作用是发生意外事故后,把依据免赔率计算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个解释仍然太抽象,所以先从不计免赔险的前因说起: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的通知》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偿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可见,随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不同,保险公司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免除赔付责任。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被认定为负同等事故责任,根据以上规定,保险公司会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少赔10%,这10%就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如果被保险机动车负主要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就会少赔15%。
为了对抗这种情形,“不计免赔险”应运而生。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附加险,它存在的意义就是针对主险的责任免赔率,防止主险按照免赔率计算之后,会有一部分(也就是免赔额)负担落到被保险人头上。
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本该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这就是它存在的意义。
形象一点说,不计免赔险如同一层铠甲,保护了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受到主险免赔率的伤害。
但是要注意,虽然不计免赔险能将车主的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不计免赔险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与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车主应当知道不计免赔险的除外责任,避免发生理赔纠纷。
二、不计免赔险分类
第一类主险不计免赔。主险的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
1、机动车损失保险;
2、第三者责任保险;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机动车全车盗抢责任保险。
第二类是附加险不计免赔。常见的附加险包含:
1、自燃损失险;
2、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
3、涉水损失险。
三、不计免赔不能生效的情况
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保险期间内多次出险,不仅不计免赔不能生效,来年的保费八成都要上涨。所以驾车出行,注意安全最为重要。
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人:像上述例子,车子在路边被人划伤了,但找不到肇事者,那么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付修车款,此时不计免赔不生效。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超载、超限的情况下出险,不计免赔失效,保险公司增加免赔率同时不负责赔偿这部分损失。
自行协商处理,但无法证明事故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双方私了把车挪到了路边,此时已经破坏了事故现场并且没有留下照片等证据,而后又因为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而报警。这种情况下没法判断事故原因,不计免赔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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