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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多久能判离婚?
2023-05-25 16:35:25   来源:网商在线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

(1)原告基本信息。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基本信息。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但律师建议,最好填上被告的联系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不填户籍所在地。

(3)离婚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或者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4、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6、适宜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据:子女年龄、成长环境、经济能力等。

7、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8、共同债权、债务证据:借条、协议等。

9、其他认为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多久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一般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能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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